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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十一章 野外生存


  有道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如今有家不能回,手中又没钱,秦一文都不知道怎么熬过接下来的几天。

  虽说脑中有人皇医经,可那博大精深的内容还没搞明白,远古不可考,世事变迁,过去的经验生搬硬套到现在,那完全就是本本主义,一点都不实事求是。

  起码过去没有癌、艾滋病这两大绝症。

  “以前我怎么活的?二十五了,连一毛的存款都没有,简直无语了。”秦一文望着远处,不由得摇头失笑。

  “以后是该认真生活了,也是该有一点野心,仔细一想,总感觉自己有些麻木不仁,到现在还伸手要钱,简直丢男人同胞的脸,以前比自己差得远的王豆豆都是承包户。”

  “我啊!越活越回去了。”

  秦一文往镇外走,脑海中不断自问,一个人自言自语。幸好路过的人都没把他当成神经病。

  “难道真的要露宿荒郊野外,我如今越来越突破生活的底线了。”

  摸索了一下裤兜,叹息道:

  “看来只能如此了,那赶紧走回家,正好晚上能够回到小云山,运气好能逮到一直野兔或是野鸡。”

  “回家,正好今后几天到大云山晃悠,认识药草,运气好找到珍贵药草,到时候不用如此拮据。人家穷的叮当响,我连响都没有,如果没有老妈,是不是要饿死的节奏。”

  尽挑些小路走,秦一文脑海中回想前半生走过的路,想到自己无能的时候忍不住大吼一声,发现他简直是国家的耻辱,民族的败类,丢了爸妈的脸。

  “从今往后,我要把人生活得出彩,不是要站在金字塔顶端光芒万丈,而是每一步都要拼尽全力往前走。”

  “起码来到世上,我努力地生活过。不只是做个见证人,更是要做个参与者。”

  “平凡又如何,只要我不认为自己生活的平凡,每当回想,内心充实也就足够了。”

  ……

  一路上,秦一文重新捋了一遍人生过往,从懂事的那一刻起,直到现在,伴随着吼了不知多少次,是对自己的失望,也是对自己的不气。

  夜幕降临,秦一文正从东边爬小云山,为了避免被村里人遇见,一路上尽量捡人烟稀少的小路,爬小云山也是从庄稼地里,没敢从白云村或是七雄村,就连不通大路的幸福村都没敢进去,只是绕着村外到了东边。

  第一次大半夜生活在山林里,山林四周肃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全是树木野草作伴,又想到山上某处的坟堆,秦一文忍不住打了个哆嗦,总感觉四周好像有若隐若现的眼睛注视着。

  秦一文还是第一次内心深处如此渴望回家,但想到老妈一见他现在的模样,以后他每次出行肯定会让老妈胡思乱想,伤心担忧,于是忍着内心的胆怯,壮着胆子往坐落白云村的山那边穿梭。

  穿过不知多少树林,总算站在山顶能看到白云村,望着村里几户露出的微弱灯光,但感觉心里踏实了许多。

  今晚树林里是不敢睡了,一不敢生火,二没有驱蛇粉,要是哪个调皮的小蛇咬他一口。

  以前不认识驱蛇草,现在脑海中有驱蛇草的所有信息,但就算如此,仔细回忆,他好像没有在小云山见过驱蛇草。

  天也黑了,弯月高悬,还有几朵乌云,夜晚虽不至伸手不见五指,但是极为影响视野。

  树林里不能待,有些蛇喜欢夜晚出行,还总呆在树上,过于危险,晚上睡的正香,朝他强壮的身躯某一处接个吻。至今他还没有接过吻,但就算做白日梦也从来没有想过蛇吻。

  如果白素贞,那就除外。当然,是能变成人的白素贞,可不是修炼未成的白蛇。

  村子里不能待,免得被人看见。

  思前想后,就睡地里。为了休息好,秦一文又折了十几根长树枝,准备当床铺。

  听着肚子咕咕叫,凝视天空,这算不算天为帐幕地为毡,日月星辰伴我眠。

  秦一文紧了紧腰带,实在睡不着,掏出手机,只是看到手机上的电量,再想到三四天甚至更长的时间都要用它,又把它调到飞行模式,放到树枕旁。

  “正好减肥。”秦一文自嘲地笑了笑,至于脸肿得不成人形,早就被他抛之脑后。

  始作俑者已经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不仅是身体上,虽然结果比较残忍,而且他们打劫的行为起码要坐几天牢房,于是秦一文很有阿Q精神地原谅了青面和獠牙。

  人,就怕对比。

  和他的惨比起来,青面獠牙只能说是惨上加惨。

  至少他还能传宗接代,青面獠牙,不提了,万事都是相对的,起码不用操心后代的境遇,这样一来,他们的担子也轻了许多。

  经过今天的大变故,秦一文不管心理还是身体都很疲惫,直接眼一闭就梦周公去了。

  翌日,闹钟吵醒了熟睡的秦一文,睁眼一看月亮还没有从西边完全落下,至于太阳也还没有从东边升起。

  起来活动了一下筋骨,弯腰拾起手机装到裤兜里,趁天还未放明,赶紧跑到溪流里洗了个脸,喝了些溪水。

  坐在溪流边的草地上,想到今天吃啥就是头疼。

  身上除了手机外,就一串钥匙,说是一串,也就一个大门钥匙和一个小刀,小刀还是村里商店两毛钱卖的。

  能吃的动物就没有好抓的,好抓的又不好吃。

  野兔首先排除,除非运气好,来个守株待兔,不然绝不把精力浪费在它身上。

  蛇倒是可以,但有一定危险,不在首要考虑目标之内。

  野鸡被抓到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也不好抓,谁让它跑的没有兔子快,但是架不住有第二技能——短距离飞行。

  从动物身上,我们学到,要想生活过得去,就得技能多。

  羲国严格禁枪,三年前又没收了一批土枪,不管有没有隐藏未交的,但确实没有人敢再用枪打野味,加上小云山树林茂密,还有蛇的缘故,倒是没几个人上山抓,只是在小云山外围用铁丝设个套。

  如今,经过这些年的繁衍,已经没有天敌威胁,野鸡野兔完全就是泛滥,庄稼地里一扰,扑腾飞起几只野鸡。

  秦一文先是到村里老光棍白老七经常设套的地方逛游一圈,这老头,不要看长得瘦瘦的,跑得比兔子还快。尤其是看到有人在他设套的地方,那不出三分钟就直接从家里飞过来。

  “我靠,这么大的一只野公鸡。”秦一文惊叹道,其实对于白老七设套的地方大家都知道,但都没有人去,就是因为白老七这个人不近人情。

  羽毛色彩鲜艳,有黑褐相间的横纹,两颊绯红,颈部紫绿色,尾羽40~50厘米,黄灰色,除最外侧两对外,均具一系列交错排列的黑色横斑,腹黑色,尾下腹羽棕栗色。

  上前小心地把野鸡腿上的铁圈去掉,看着勒进肉里的铁丝,感觉于心不忍,但天大地大没有肚子大,来个现场还原,免得白老七又揪着他不放,白老七那是谁的面子都不给,就连村里五大贤老都管不住。

  一只野鸡够吃一天了,秦一文迅速逃离现场,然后直奔大云山这块人烟近无的溪流上游。

  没有开水烫毛,秦一文直接把野鸡腹部中间的毛硬拔掉,接着把野鸡两根刚搓的草绳绑在树上,之后用刚从钥匙扣上卸下来的小刀顺着露出血迹的腹部从上小心划了一条口子,不深,只触到鸡皮和白肉之间。

  把小刀放到地上,左右手撕扯中指长的口子,用力往两边拉,费了很大力气,终于脱掉了野公鸡的外套,顺便连内衣也脱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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