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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私会(一)


  男人们口中的名词越蹦越多,我手指捻着书页速度也是极快。

  幻术,虽属法术的一种,但其中却有着极大讲究的分门别类,最大的两个类别便是幻梦术和幻形术,再如我三叔毕歌这类人,世上也有,可以创造法术,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当属分身术这样,他人如果得不到造术者的主观传承,是绝不会使用的,这种自创的幻术实在是太多了,其中的门道太繁琐,只浅浅瞧了个大概。

  他们说,小泥鳅的炽烈门当是用了这幻术中的幻形术,各路仙魔修的都是不一样的功法,也都有自己的幻形术法决,我听了听,大致意思总结如下:假如一个修仙人士平日里能用自己修习的幻形术将自己变成一个仙女,那他来到一个魔气大盛的地方,再使用同先前一般无二的仙法却只能将自己幻化成一个妖娆魅惑的魔女。

  当然,如果这人就是想在魔气四射的地界里将自己变成一个仙女,也不是没有办法的。

  须得有个禁术傍身。

  这禁术之所以被称为禁术便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这世上法术甚多,妖有妖法,魔有魔道,仙有仙术。故,各类术法即使效果名称一样,也各有各的术法口诀,尤其是修仙一派,因着修成了之后能得个成仙的果,所以在修行过程中需要遵守的条条框框也不少,尤其不能沾魔气或者一丝丝妖气,否则前功尽弃。

  有那么一天,那么个得天独厚的神人,闲来无事间将自己关在一仙气缭绕的仙山上的一处还未开荒的一处山洞中修身养性,颐养天年来着,不料这仙洞中醍醐灌顶之气太过旺盛,这位神人闭关一月出来竟悟出了天地大通之法。

  大通之法,就是一种作为媒介的术法,能将这世上所有派系的所有术法进行融合,使各系术法都亲如一家,仙人一派自是明玉清高,见不得这种术法的诞生,便将这种术法做为禁术,封了起来。

  如果真是这般原由且小泥鳅那炽烈门以前果真如孟塔说的那般又如小黑鸟魔音说得那般使了幻术,那么能将那样一个魔气鼎盛的地方幻化成那样一个朴实的世外桃源模样定是在施幻形术的时候,佐了禁术来使用的。

  可是我没记错的话,小泥鳅以前在镇子里时修得可是二叔亲自相授的仙法呀。

  我理了理思绪,实在是理不清,便悠悠然抬眼向小白处看去。

  他正蹙眉思索些什么。

  这样一个朴实无华的表情,竟看得我越来越喜欢,越来越欢喜。

  是的,我喜欢小白,而且,仿佛喜欢的时间已经不短了。

  不动声色地给了咕噜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咕噜顿悟后朝孟塔怀里钻了钻,令孟塔十分受用地将她向怀里又拘了拘,这一场景看得我浑身发,不得不说,美人计着实算得上是一个十分精明的计谋:“塔叔,那主人和小白该怎么样哩?”

  “管他们作甚。”孟塔蹙着眉,不知在纸上写了些什么。

  “那是我主人耶!你怎么这样见死不救的。”咕噜一双小爪子直勾孟塔的袖子。

  “我从不是个爱管闲事的人,可偏偏从刚见到他们时就一直婆婆妈妈地好言相劝,他俩可倒好,一个咬死不认识我,另一个可倒好,根本不理会我,不过如今这场面也比之前好太多了,进展之势大好,且看吧。”

  “唔。”小咕噜将自己团成一团又往孟塔怀里钻了钻,给了我一个无能为力的眼神。

  往后几日我也不大有精神,每日只蔫蔫地。

  涂拾好像也有什么特别的顾忌,总是找各种理由拦下我那些各种式各样不得不去见小白的借口,后来,更是禁了我的足,再后来连布偶也不让近身了。

  但是顶着漫天压力的布偶还是每天变着法的告诉我每日小白的行踪,搞得我心烦意乱,寝食难安,恰巧这日我喝茶时,自窗外飞进来个小纸鹤,我本是没在意的,往日里街上的孩子们常常扔着玩,这般巧地扔进我屋内的也是常有,但想着万一是布偶的,便凑到近处拾起,指尖一捻打开,果然,我心中大喜,待将布偶那一排排实在有辱斯文的勉强称得上是字的字迹看完,我的心再次欢腾地雀跃起来。

  上次自孟塔草屋一别,便没有再见过小白,虽看着布偶每日的飞书,却也只能晓得,他是忙极了的。

  为此,我还在心底不止一次地酸溜溜地吃味,满脑子都是那么个女子,一身白衣,素净清灵地或站或坐或躺地窝在小白怀里。

  也不知来看看我,明明之前我瞧着他是与我有那么些情谊的,盼着盼着,心下一日比一日凉些,到了今日,心中的凉意堪比一盆凉水兜头罩了下来般。

  好在,我想起了从前在镇子里,大人们教育孩子所使用的愚公移山那典故,我蹙了蹙眉,那时我不大聪颖,这般典故之类学得也不是十分精通,满打满算有那牛毛尖上的尖尖那么多,之所以对这茬儿十分记忆犹新是因为,那日凑巧正因为前晚抓了一宿蛐蛐儿,而在课堂上打了瞌睡,那时的夫子家师娘是个手艺精湛的厨娘,家里什么都不多,就是菜刀啊,擀面杖的海了去,待我将将嗅到夫子那身与生俱来的牛肉大葱馅包子味时,一根腕粗的擀面杖兜头便砍了下来。

  “移什么山?”

  “你说呢?”牛肉包夫子一吹胡子,眯眼看我。

  我一惊,目光不自主地向他手中拎着的那把菜刀和擀面杖身上,到现在我还觉得紧接着的那是我入学堂有史以来最有醍醐灌顶之感的一回:“费那么大劲,直接走过去呗!”

  “啥?”父子一愣,我也一愣。

  借着朦胧未醒的睡意,大了大胆子:“咳咳,山不动我动!”

  “去你的!”咬着牙提着刀追着我沿着学堂院围跑了十几圈后,牛肉包夫子拥有了教书几百年来第一次劝退学生的丰富经历。

  其实,镇子里正儿八经牙牙学语的孩子本就没几个,几百年来能生出一个就是天大的好事了,所以我们这一辈活了几百年甚至千年的人在老一辈眼中都属孩子之列,故上了几百年学堂的人比比皆是,学堂学的东西可多了,什么佛理,乐理,事理,凡是其中有门道有讲究的,统统后面加个理字入了学堂的课程表。

  我们这一代的人,一不用开辟荒地,二不用修习什么法,自打出生便吃穿不愁,天赋异禀,故在学堂上也没有几个人是真真在学的,只是我几个叔叔特意嘱咐了夫子,夫子不敢怠慢,才使得这般对我的课业上心。

  想来,那牛肉包夫子也算是负责任的。

  山不动我动这句话用在当下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自从知道小白的身份,知道了小白同我的那一层不知道是什么关系的关系之后,总在心里觉得去找小白玩是理所当然的事。又想起二叔自从将二婶娶进门来,也不总见二叔去找二婶,反倒独独总见二婶日日马不停蹄地粘着二叔,心下更是笃定。

  毕竟最终该是自己的男人,早两日黏糊黏糊又不打紧的,这般想着我便舔着脸叫布偶去孟塔府中将咕噜请了回来。咕噜是个好孩子,向来对我这个主人的话言听计从,然而就在我让她穿上我的衣裳,化成我的容貌在我的床上躺着假扮我一天的时候,她拒绝了,且拒绝的干净透彻。

  “主人,涂拾四叔也不是傻的。”

  “没事!若是发现了,你再去寻我也不打紧的。好歹,你还有你塔叔护着。”

  “怕回去挨揍。”小咕噜瞬间水汽上眸。

  “你塔叔还打你?”岂有此理,我家的只能我发脾气,他还敢那咕噜撒气,真是活腻了,思索间我四下望望,抄了一把扫帚。

  “没有没有,我只是怕。”

  “怕他作甚?”

  “倒也不是怕。”

  “那是什么。”目光一闪:“怕是你不想替我找的借口?”

  “主要是我有些怕涂拾。”

  我一手捂住了他的嘴:“行了行了,我知道了,你且躺会儿我去去就回。”咕噜后面说了些什么好大声,但我走的快着实没大听清,满心想着小白也不肖得去听了。

  可谁知小咕噜这一趟就躺了一整天,谁知孟塔为了找咕噜差点将我的宅子掀了,谁知道涂拾回来因着寻我不着,心下抑郁,借着孟塔这么个活人,同他比划了那么几十回合,孟塔最终成功负伤。当然,此为后话,而且,回家后的我也并不知情。

  从我的住处到小白的面前,我只用了一眨眼的时间,从布偶那里知道了小白的位置,又常年有个逃跑的特长,轻功加三叔独门秘诀瞬行诀,到了这太白山下小凉茶铺子时,才是一眨眼之后。

  “呦,姑娘来了?”未见小白,只先先听得那相兰候老慢悠悠的声音传来。

  “小白,额,栖风呢?”

  做什么事情都着重讲究个一鼓作气,我这般一鼓作气地跑来这里,一一眼见到的不是小白,心中不由地泄气几分。

  “哦,你说栖风那傻小子?走了,早走了。”老头捋捋胡须。

  我瞬间又蔫了下来。

  “不过,老夫向来是个大气的人,你既跑了这么远的路程,也不能白跑了。”

  “咋?送我个秘密?”

  “秘密?”老头重复一遍,抚着胡须别了别头:“不尽然,虽是秘密,但是是你该知道的,也是关于你的。”

  这下,我来了兴致,嘴上也甜了几分:“您真是好人,晚辈洗耳恭听。”

  老头似是对我的态度很满意般,又捋了捋胡须,右手食指一点,一把梨花木的太师椅便凭空出现在面前,我瞧着有些面熟,凑上脑袋再细细瞧来,竟是我往日里在家时常爱坐着的那把,瞧着,心下也更加恭谨了几分。

  “你和栖风都失去了一段记忆你可知晓?”

  “知晓。”

  “你可知为何同是失去记忆的后遗症,你只是头痛,而栖风却是心痛?”

  “心痛。”我喃喃重复,想起同栖风第一次见面时在云墨森林出口处曾亲眼见他犯过一次的心痛病。

  “那是因为你失掉记忆的方式只是用药,而栖风却是剜心。”

  最后两字老头说的十分云淡风轻,但我的脑中已经浮现出那触目惊心的情景,心里不由咯噔一下。

  “你们以前不仅仅是相识过,你们的故事里面还有相知相爱和相守,但是也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感情那样好的你们最后竟然分道扬镳。”

  “你说的,是真的?”我觉得这太戏剧性了,戏折子上也没得这样优秀的戏。

  “都是真的,但是今天我要告诉你的不是你们之间的故事,我要告诉你们的是你们要拿回记忆的方式。”

  “真的?”一连串的大馅饼掉下来,其中必有诈,我眯眼瞧着面前的老头:“无偿?真的告诉我?”

  “骗你是小狗。”老头红光满面地唑了一口茶,气定神闲,不大像个会诳人的。

  “这世上有一种缘分就是你们这般,明明相距甚远,又都忘记了彼此,却还是在冥冥之中相互吸引,相互牵挂,那小栖风,向来性子淡淡,在三年前还当算是个爽朗爱笑的,可是三年后回来就如同整整变了个人,他那护犊子的老子气的下山跑来问我时,那表情令我到现在还难以忘怀。”顿了顿,苦笑了声,继续道:“他跑来问我,让我帮他查查,是哪家的什么样的姑娘将他的宝贝疙瘩伤成了这副模样,你当时已经回去了,我尽管很尽心但也查不出什么来了,搜遍天下未寻到你,却也是忘记了还有个远古上神留下给后裔居住的罗刹古镇。”

  我一惊,方才听故事听的专注,经忘记了一个重要的一档子事,但是,我觉得此时打断面前这位侃侃抒情的氛围,亦是不太好,遂将疑问在心头压了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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