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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坊市


一下子进账五百万两,对于沈孤而言,可以算的上一笔横财,再加上他之前所剩下的五十万两,目前他就有五百五十万两。

        五百五十万两,对于其他人而言,都算的上一笔不菲的财富,但是对于沈孤而言,吸引力却是极为有限。

        他很清楚,若是这些钱财只是用来炼制一把剑,依旧还是显得有些捉襟见肘,不过有了这些钱财,倒是可以让他提前在材料上准备一番。

        炼制一把剑,最主要的材料便是矿石。矿石分为很多种,单从类别来看,就有金矿石,铁矿石,玄铁矿石等等数百种,若是再加上,各自矿石所蕴含的属性,其类别可以称得上成千上万。

        沈孤所使用的剑,第一要求自然是坚硬程度,这是没话说的,若是炼制出了一把剑,结果不到两三下,就被折断,他花这么多心思有何意义。

        在坚硬程度之上,便是软度。他擅长使用软剑,因为软剑可以让剑法更加灵活,这对于追求剑道极致的他而言,却是极为相配的。

        当然,既要具备相应的坚硬度,又要具备软度的矿石并不好找。按照他前世的经历来看,为了寻找这种矿石,他也是足足花了不少代价才得到,如今,这个位面单从修炼资源上来看,就要远远若他曾经那个世界,怕是这种材料就更加难找。

        若是他真的想要得到符合他心意的矿石,自然是去那些大型商会最为合适,不过沈孤清楚,凭他现在的五百五十万两,想要在大型商会上去买那样合适的材料,估计是连零头都不够。

        而且,那些大型商会所贩卖之物,价格还要比外面高出许多,这对于目前的他而言,更加的不划算。

        要知道,他除了要购买材料炼制一把剑以外,他还要着手准备修炼九元剑典的材料,这两样若是双管齐下,这点钱,他也只能省着点用了。

        当然,沈孤做事历来追求完美,若是逼不得已,即便价格再高,他也会去的,不过现在,却还没到那种无路可走的程度。

        沈孤炼器历来寻找材料的选之地,永远都不是商会。这倒不是瞧不起这些商会,他很明白,若是真的碰到那种罕见的材料,恐怕那些商会也会藏着掖着,毕竟一个商会的背后,必定会有一股庞大的势力,想要维持自身实力,好东西自然给自己的人留着的。拿出来买,都算不得他们最好的。

        也正是因为如此,沈孤很清楚,想要得到最好的材料,最佳的方式便是自己去淘。毕竟大千世界,奇遇无数,各种天材灵宝,说不定就躲在某个不为人知的地方,有的人能得到,有的人却得不到,这都是要看各自的缘法,沈孤明白这种事是强求不得,因此他才不会像一个小白一样,做着在深山野林中,得到某一个惊天奇遇,成为绝世高手的白日大梦。

        他得不到这些所谓的奇遇,但是有的人得到。不过可悲的是,千里马常有,伯乐却是不常有,天材灵宝在这个世间是很多,但是缺少了现这种东西的人,他们即便手持这些东西,也依旧会将他们当做凡物,在庞大的集市去贩卖,而换取微薄的利润。

        所谓的淘,便是在巨大的坊市中去寻找这种明珠暗投的东西,他没有估算这其中的概率,不过就他前世的经验,他所有的好东西,基本上都是在这里现的。用低廉的价格,买到不一般的东西,这种带来的成就感,光是想想就令沈孤回味无穷。

        当然能不能淘到,一是看运气,二是看他有没有这个眼力。不过对于这些,沈孤倒是非常坦然,能现,固然很好,不能现,说明他与这件东西也没有任何缘分,强求不得。

        南凌城东方城区,有一坊市,这种坊市乃是自南凌城建城以来,便一直存在的,到了现在,已经有数百年的历史,他不算这南凌城最繁华的地区,但却是每一日人口流动最大的地方。

        原因无他,因为这里是最为鱼龙混杂的地方。这里没有规则约束,也没有固定的商业体系,在这里的人,多是散修和佣兵团为主。他们在这里要么是销售,要么就是买。销售,自然贩卖他们得到的东西,散修和佣兵团时常出没在山林之间,偶然得到某些东西,自然第一时间,就想着脱手。而这里的东西因为价格便宜,且来源广,所以也吸引了不少人来这里。

        可以说这里应该算是巨大的买卖市场,即便是南凌城最负盛名的商行,烟水商阁,都不及这里热闹。

        坊市中有着数十条街道组成,街道两旁先是商铺,这些商铺都是小商铺,布置非常简陋,不过里面摆设的东西却是极为驳杂,灵药,兵器,瓶瓶罐罐,各种东西可谓是琳琅满目。

        在这里没有商铺的,而想要进行贩卖的,则是在街道两旁空旷的地方,摆设一个小地摊,而这种小地摊比起这里的商铺,数量还尤为的多。上面摆设的东西更是什么东西都有。有的甚至都看不出是什么东西。

        但是这样,依旧不影响这里的热闹,往来穿梭的行人,依旧乐此不彼的四处张望着,显然是对这里的场景十分熟悉。

        “媛姐,这里一点也不好玩。”

        在坊市中偏东的一个地方,有一条街道,秦媛就在这条街道上,因为人美,身材好,他的到来很快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再加上他俯弄姿,更加让众人的目光隐隐透着火热之色,他非常享受这样的氛围,因为这样,有一种将天下男人玩弄于掌心的感觉。

        在他的身边,还有一位年龄大约十四五岁的小女孩,因为育还不完全,他的个头非常的小,头上扎着两个马尾辫,就像一个瓷娃娃一样,粉嫩嫩的,非常可爱,他好奇的打量着四周,便无趣的嘟着红唇,对身边的女子说道。

        “你啊就知道玩。”秦媛刮了小女孩一眼,颇为无奈的说道。

        小女孩眨着大眼睛,突然神色一动,道:“媛姐,你看那里。”随后他嘴边嘀咕:“牛皮糖,真是甩都甩不掉。”

        前方人群中,突然走出一位风度翩翩白衣男子,他的身后还跟着不少护卫,这些护卫将其护在中央,他的手中捧着鲜艳的花朵,看着秦媛,眉眼间的笑容就忍不住流露出来。

        不用猜,此人显然是为了秦媛来的,而此人,秦媛也认识,乃是他的其中一位追求之人,他喜欢掌控的感觉,对于男人,他并不排斥,相反,他还有意的接近,想要得到而得不到,他喜欢看到那些人露出这样的表情,但是他却不喜欢有人缠住他,因为他拿他们只是做戏而已。

        而这位白衣男子名叫元堃,乃是他曾经有过露水之缘的人,当然他非常容易把握分寸,他和他们只是逢场作戏,他不会将自己陷进去,而此人明显在他不感兴趣的时候,还要不停的纠缠他,让他十分反感。

        他柳眉微皱,知道这样的人是不见棺材不落泪,他的皓腕轻轻一勾,立即勾住身边一位男子的手臂,当然,这个男子他不认识,这条街道上,男人这么多,随便找一个,只要露出点亲、密的关系,他相信若是这样,这元堃还不知难而退,明显就有些不识抬举,到时候若是他在纠缠,他就会不客气了。

        当然他会在满大街随便挑一个男人,也是对自己的魅力的自信,他相信无论是任何一个男人,看到他投、怀送、抱,心里应该是捡到宝藏一样。

        他依偎在他身边男子的手臂上,他没有看那位男子的模样,甚至可以说,他完全不在乎,他看着元堃略显铁青的表情,声音淡淡的说道:“这就是我喜欢的人,元公子,还请你在乎一下小女子的名节,不要再来纠缠我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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