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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大英雄与小英雄(一)


祁坎历二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星期三雪天

        一大早侍女送进来一盆火盆,雕刻的宛如艺术品的银炭在精致而古老的紫罗兰花纹火盆中燃烧,古铜色的火盆刻着三条姿态不同的巨龙,上下各铭刻着一圈神文,红宝石镶嵌在龙眼之上,不知道这样一个火盆值多少钱,尤其是它上面还铭刻着古老的狮鹫纹章的时候。

        天空落下的雪,鹅毛般大,明明昨天还下雨,这阴晴又有什么人能说得清楚,我想我在想一个人,又不想去想,矛盾的心和火盆中的炭一样,烧也不是,不烧也不是,被侍女用纤细的烧火棍摆弄着已经乱作一团,室内也明显温度提升了不少,银炭泛红,而有些已经烧的泛白。明明是黑炭,不过是光泽了一点,价格却几倍于普通的木炭,进过镂空雕刻明显烧的更快了,时间也不会太长,还需要继续添加银炭,这种奢侈的享受,在前线是体会不到的,更多的是普通乃至劣等的木炭,或者干脆是储备下来的柴火,往往烧的帐篷里是黑漆漆的一片,还呛人,过会还要通下风。

        我推开一扇小窗,任凭风雪打在脸上,和战线那边比起来,王国的天气是好了太多,他们大概没有呼吸过塞外的风,迎面而来的是沙子,还有小一点的石子,下雪的时候雪夹杂着沙子,战士们都只能缩在帐篷里或城墙上的岗哨站内休息,这种天气就是比蒙也不愿探出头,他们的眼睛和鼻子可受不了这个鬼天气,而且,他们还有冬眠的特性,吃饱的比蒙没什么战斗力。

        兽人的皮肤或许很坚韧,但弱点也还是有的,他们的鼻子和眼睛比起人类更脆弱。

        对人族而言,这样大雪加沙的天气是好天气,只要补给线不断,缩在屋子里还是很舒服的,可对于兽人而言,这是个糟糕的不能再糟糕的天气,掠夺不了任何食物,只能以雪充饥,一只兔子都要四五个人抢着分,时间一长连老鼠幼崽,草根,动物储备的草籽都不放过,比起往肚子里塞冷冰冰的雪,这些东西还是有点滋味。

        城门咿咿呀呀的被推开,戍卫庄园的士兵和仆人们在打扫着积雪,才下了一晚上的雪,只有一指深的雪,很快被清理干净,这种天气,不知道多少贵族和我一样不愿意出门呢?就是骑士们也无心锻炼他们精湛的杀人技艺,寥寥几个骑士在训练场披着二十多公斤的骑士甲对着草人劈砍,过了一会也钻回温暖的帐篷里去了。

        这种天气,只有平民街那边热火朝天,大雪兆丰年呢,他们会好好庆祝一番,城门想必会很热闹。

        踏着刚扫过的石板路,我披上一件挺暖和的兔皮斗篷,戴上一双兔皮手套,慢慢悠悠的向着城门口逛去。仆人和卫兵向我一一施礼,我也都点头致意,寄宿在一位伯爵家中,伯爵的人就是不一样。

        出了庄园,认识我的人就少了,更多的是陌生与好奇的打谅,我也丝毫不在意这些打谅的目光,而是往离城门最近的酒馆走去,冬天贵族喜欢呆在家里或者参加聚会,平民们也喜欢去酒馆来上一大杯醇香的麦酒,只要几个小铜板,再花上一个小银币,还能享受热腾腾的烤羊腿和不限量的黑面包。

        这几年与东方帝国通商,换来不少所谓的香料,以前和黄金等重的香料现在也就可银币等价,平民也可以享受着这种特殊佐料奇特的香味,特殊腌制过的羊腿经过烤制,再撒上一把孜然,配合着啤酒,对平民而言这就是天堂般的生活。

        我点了一杯咖啡牛奶,还有一小盘曲奇,又点了一大杯麦酒和烤羊腿,花了两个银币,就这么坐在二楼,啤酒和牛奶很快,曲奇和黑面包也是现成的,我一大早没什么胃口吃肉,却还是点了肉,酒馆客气的附赠了一小碟水果沙拉,冬季的水果还是弥足珍贵的。

        我只是坐着,却有喝醉的醉汉坐到我对面,拿起黑面包就吃,我也没阻拦,毕竟黑面包是不限量供应的,但我想他不是我要等的那个人。

        酒馆门被重重推开,进来的却是一个卫兵打扮的人,独眼,瞎掉的眼睛是被野兽抓掉的,不知道这种野兽是兽人还是那些四肢的食肉动物。

        他进来了,整个酒馆都寂静了,原本热闹的酒馆鸦雀无声,只有那皮靴踩在地板的声响,这才是我要等的人,“幸运的枪兵”,枫。

        酒鬼默默站到一边,有点颤抖,当他坐在酒鬼刚刚坐的那个位置的时候,酒鬼吓得坐在了地上。

        “无礼之徒。”枫说话很少,我感觉他的性格不该是这样,曾经的枪术教练,现在已经孤僻了许多,和我记忆中的那位开朗的枪兵不是同一个人。

        “伯爵大人,你找我有事?”或许是认出了我,枫站起来行了一个军礼,气氛尴尬了起来。

        我摊开手,表示我没有恶意,“我只是找你叙叙旧,顺便问问你这个被称为黄金枪兵的老师近年来的生活。曾经的黄金枪兵竟然变成了幸运枪兵,你这几年来生了什么?你怎么继承了你弟弟的称号。”

        枫坐了下来,一口喝掉了半杯啤酒,缓缓说出了这些年的变化。

        黄金枪兵,是枫原来的称号,这个称号,是王国赐予的荣耀,他的枪术,大概是现在王国里面最好的。

        我八岁的时候,他就已经是黄金枪兵了,他只当了我两年的老师,到我十岁,他就去参加了一场对抗地下城侵略的一次战争,我就再也没见过他。枪术启蒙老师,他给我的感觉,他就是一杆枪,一往无前的冲,除非枪折断,否则他不会停下冲锋的步伐。而他的弟弟,幸运枪兵,林,则是一个技巧性枪兵,沉稳的前进,不冒进,有着越其哥哥的枪法,但却被王国评议为只是幸运的一个人,每一枪都是巧合的枪兵,的确,死在林手上的人都是被捅穿头颅而死,没有一个例外。

        有些人心脏可以在右边,而脑袋总是在脖子上跑不了。他们被称为穿心和断头,但在军队混了两年就想找个稳定点的生活,来到这里定居。

        就在七年前,枫有了一个孩子,男孩子,生下来不久就被诊断出得了一种怪病,需要沼泽那里特产的九头龙心,九头龙,作为沼泽里最强大的怪兽群体,比起比蒙来是两个极端,进攻与防御,九头龙的防御比起绝大部分龙族都要强悍许多,还免疫一定程度上的魔法,对于人族而言,比蒙的防御已经够可怕了,而比比蒙更强的防御力的九头龙,两人束手无策。

        我听到九头龙心的时候,就知道事情展的不对,九头龙心,不是指九头龙的心脏,而是指九头龙颚下每十年产生的一颗珠子,不过价格很贵,而林和枫恐怕那时候也已经知道这一点,一颗珠子价值过万金币。而且,九头龙的血肉都是含有剧毒的,没那么好对付,九头龙另一个称号就是九头毒蜥,他身上的任何一块肉都碰不得。

        很快,前线消息传来,一头九头龙误食了疯魔草,在南方的群黎沼泽狂,其实对九头龙而言,毒草什么的没什么意义,但是有几种草例外,但那些草基本无毒,只会暂时影响人或者动物。

        事情如任何一个明眼人所想,林和枫两人合力将九头龙杀死,攻击力不足防御有余的九头龙在两杆长枪下清醒了过来,为了活命,九头龙同意交出龙心,龙心不过是自己每十年产生的一个球球,就在它交出了九头龙心的时候,变故生了。

        一位多事的弓箭手一箭射死了只剩最后一颗脑袋的九头龙,那一箭直接穿过九头龙的眼睛射中了大脑。身死肉裂,可怕的血量涌出直接将近三十米范围的土地化作墨绿色的湿地,而这个覆盖范围也在迅扩展。大块大块的肉飞出,落在哪腐蚀到哪,林则是护在枫前,一道道枪影形成密不透风的气盾,将血液与肉块全部弹开,事情变化的太快,那个弓箭手知道犯了打错逃之夭夭,没人知道为什么他会射出那一箭,王国一百多人的围剿部队因为那一箭损失了过半的人员,其余都是站的远躲过一劫。

        然而,枫活下来了,林死了,当枪影消散,林已经没了生机,一只手紧紧握着那颗沾满毒血的龙心。

        “所以,你是在找那个弓箭手咯。”我看着双手捏的卡啦作响的枫,“那孩子呢?”

        “孩子活下来了,很健康,可是弟弟的仇不能不报。”

        “九头龙死了,对帝国未尝不是好事,每一条九头龙都是大杀器,你们才死了五十多人,就杀了一条祸害一方的九头龙,还不够吗?”我试着劝阻,历年战争,九头龙危害排名一直在第二位,第一位是亡灵巫妖,九头龙的数量是不多,却局限于一种情况,和庞大族群比起来,真的要说,数千条九头龙比比蒙更具破坏力,比蒙强在自身,而九头龙则是强在攻击的范围之广和庞大的生命力,还有着比龙还厚的皮肤。

        阴差阳错,因为杀戮了一条九头龙,得到了帝国的褒奖,成了一名大英雄,包括死去的人都享受着这样一份荣誉,却和开始的目的背道相驰而后越走越远。

        他是第一个在毒爆中活下来的人,无愧于所谓的幸运呢,可这幸运的代价,会成为他一生的愧疚。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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