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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7章 第三种可能


赵玉刚一到家,电话就响了。

        这一次,电话是李贝妮打过来的。

        “师兄,你让我查的那个高婷,已经查到结果了!”李贝妮说道,“高婷和兰书平是经人介绍的,并非同学或朋友之类。他俩之所以结婚那么早,乃是奉子成婚!高婷早早的有了兰书平的骨肉,迫于家长压力,这才结了婚。

        “我查过具体的日期,刘娇遇害的时候,高婷和兰书平还不认识呢!所以她和刘娇之间没有可能产生什么恩怨!”

        “好的,那……贝妮啊,”赵玉问到,“如果我想要到云州审讯冯阔,需要办理什么手续,需不需要逐级上报?”

        “我刚得到消息,”李贝妮说道,“因为越狱的事情,冯阔已经被打回原籍了!由咱们秦山的司法部门来处理,明天就应该转到秦南监狱了!以你现在的名气,应该用不着向上级汇报,等冯阔转狱完毕之后,预约一下就可以了!我盯着这事,到时候给你预约一下!”

        “好的……”

        接下来,赵玉又把今天的新现跟李贝妮讲了一下。李贝妮听完,也觉得这个最新出现的女人有些可疑。因为从刘娇的死亡现场来看,凶手明显带着情绪,情杀的可能性也非常高!

        如果这个女人因为喜欢冯阔,必然存在着杀害刘娇的可能!

        所以,当务之急,还是要把这个女人先找出来再说。只要能够审问到冯阔,应该很快就能知道她的情况。

        放下电话之后,赵玉把高婷的名字,从白板上抹了下去。

        起初,当赵玉第一次看见高婷的时候,也对她产生过怀疑。因为刘娇是1o年前遇害的,而兰书平的孩子已经9岁。所以,赵玉怀疑高婷和刘娇、冯阔等人也是认识的。

        如果高婷喜欢兰书平,而兰书平又暗恋刘娇,那么这里面也有可能存在着杀人动机。

        然而,现在李贝妮已经证实了,当时高婷与他们并不认识,自然排除了嫌疑。此外,高婷不可能进入冯阔家栽赃,而“高”字里面也没有两点水存在。

        唉!

        真是见了奶奶熊个鬼……

        赵玉看着白板上的怀疑对象,从萧震到兰书平,再从关军到高婷,这些人全都被他一一排除了,现在看来,唯有那个和冯阔相好的神秘女人,嫌疑最大!

        不过,虽然现了新的嫌疑人,可是赵玉的心里依然像以前那样充满了矛盾。因为,如果这个女人真的是为了得到冯阔而杀了刘娇,那她为什么又要嫁祸给冯阔呢?

        这个女人既然和冯阔相好,倒是很有可能进入冯阔的卧室栽赃陷害,可是……如果是为情的话又说不通,难道……她还有别的理由?

        哎呦……

        赵玉不免一阵头疼,眼前这些形形色色的嫌疑人,大有乱花渐欲迷人眼之意,让他越猜不透其中真相!

        猜到极致的时候,赵玉甚至连刘娇死于误杀,或是自杀的可能性都考虑了进去!

        不知道,系统是不是担心赵玉脑袋会爆炸,赶紧传来了奇遇完结的声音,打断了他的那些奇葩想法。

        系统告诉赵玉,本次奇遇的完成度为83%,得到了一个隐形定位仪。

        不会吧?

        忽然得到这样一个结果,赵玉不免大为失望。按理说,他昨天晚上那一场摩托车大战,还有今天如此的努力调查,不该是这么低的一个完成度!

        嗯……

        不会吧?

        思忖之间,赵玉仿佛明白了些什么,他快走到白板跟前,又把那些资料仔细浏览了一遍。

        哦……

        他渐渐意识到,今天开出了“艮”卦,可完成度并不算高,难不成……这是意味着自己——查错了方向!?

        其实,在赵玉刚刚调查刘娇案的时候,他就感觉到过,自己仿佛是疏忽了些什么。

        现在想起来,他似乎有些过于关注去挖掘那些嫌疑人了,由于在嫌疑人的身上分了心,这才使得他忽略了某些东西,而且是——重要的东西!

        赵玉双手搭在白板上沿,弯着腰,弓着身,又开始一遍接一遍地去看那些资料。嫌疑人、证人、尸体、现场、两点水……

        看着看着,他忽然被一张照片给吸引住了!

        那张照片上显示的,乃是当初的杀人凶器,一把锋利的——匕!

        看到这把匕之后,赵玉蓦地怔住了,在经过一番认真思忖之后,他忽然顿悟的“哦”了一声。

        原来,他忽然现,这把凶器,很可能就是那个被自己忽略的地方!

        对!

        卷宗……资料……

        想到此,赵玉赶紧跑到办公桌前,从众多的卷宗之中,找到了有关证物的详细资料。

        对啊?

        赵玉一手端着卷宗,一手拍着脑门,自言自语道,我怎么早没想到?怪不得,在调查的时候,心里总是觉得不靠谱呢!

        原来如此!

        “凶器为一把双刃木柄短刀,做工精致,刀刃锋利,经检验,为未使用过的新刀……”赵玉快地念着卷宗上的记录,“案后,该凶器于次日上午现于冯阔卧室五斗柜抽屉内,上有冯阔指纹与被害人血迹……”

        对啊!?

        赵玉看着这段记录,这才惊醒地认识到,实际上,在刘娇案的整个过程之中,最矛盾,最奇特的东西,就是这件重要的证物了!

        不光是因为它最后出现在了冯阔的房间,它本身也存在着不合理的地方。

        试想一下,如果有人要诬陷冯阔,那怎么做,才能做到刀上有冯阔的指纹,刀刃上有死者血迹呢?

        这个推论看上去不难实现,可细想一下,却是根本没有可能。

        因为,如果凶手拿着这把刀子去杀人陷害的话,要么会在刀柄上留下自己的指纹,要么就是因为戴着手套而没有指纹,却根本不可能会出现其他人的指纹。

        就算那把刀子是冯阔用过的,上面已经有了他的指纹,那么当凶手用力握刀杀人的时候,指纹也会因为用力的缘故被抹去,或是变得极不清晰!

        可是,在这件杀人凶器上,冯阔的指纹却是特别明显。所以,洪局长当年才会认定冯阔有罪!

        啧啧……

        现在看来,如果冯阔真是遭人陷害的,那么这里面的技术含量可就高了。

        赵玉反复推测了数遍,最后认为,如果有人真的能够做到这一点,那么只有两种可能:

        第一,凶手在杀完人之后,让冯阔握过刀子,留下了指纹。

        第二,凶手乃是握着刀刃——把人杀死的!

        可是,这两种推测显然都无法成立。先,冯阔不是傻子,看见带血的刀子怎么会主动去摸?再者说,凶手刚杀完人不久,冯阔就来到了现场,在时间上也不合拍。

        至于第二点更是没有可能,刀刃那么短,拿着刀刃根本捅不死人!况且,刘娇的验尸报告上已经证实,凶手乃是使用很大力度进行捅刺的,从伤口的深度上看,刀刃应该是全部捅进了身体!

        那么……

        如果两者都不是,还有没有其它可能呢?

        等等……

        忽然间,当赵玉又把照片上的凶器仔细观察了一遍之后,却真的想到了第三种可能!

        我靠!

        赵玉微微一惊,他惊讶地现,如果这第三种可能真的成立的话,那他岂不就知道,真凶到底是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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